tag:blogger.com,1999:blog-8908549073901380426.post944233460923536330..comments2022-04-08T08:02:56.784+08:00Comments on Oikos-Taiwan: 為什麼不能吃狗?-從九把刀得來的九個以上的疑問Unknownnoreply@blogger.comBlogger4125tag:blogger.com,1999:blog-8908549073901380426.post-27265135536635007992008-05-21T00:03:00.000+08:002008-05-21T00:03:00.000+08:00我覺得從2000年前後,整個社會對於什麼物種可不可食的態度改變很多,在2000之前政府的宣傳品是宣導...我覺得從2000年前後,整個社會對於什麼物種可不可食的態度改變很多,在2000之前政府的宣傳品是宣導禁吃絕種保育類動物,在那之後卻有大量的人發表言論譴責狗肉。2001年一月二號正式立法禁吃狗肉,這其實是很抱美帝大腿的。也或許是台灣殖民心態的作祟,認為什麼都要跟世界同步,這樣才不會在世界的舞台上沒了聲音,政府或者少數人這樣的擔憂,將原本台灣曾經存在的事實,抹滅甚至污名化,這是很不道德且不尊重自由意識的。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908549073901380426.post-60310914204536620662008-05-01T23:39:00.000+08:002008-05-01T23:39:00.000+08:00我想,你可能不太明白我這篇文章到底想表達什麼,當然,這可能是我的問題。我所想要表達的是,我們當然可以...我想,你可能不太明白我這篇文章到底想表達什麼,當然,這可能是我的問題。我所想要表達的是,我們當然可以對很多事情表態,但是,可以給我一個令人信服的,或是一個可供討論的「理由」嗎?<BR/><BR/>而不只是「我說不要就是不要」,如果是這樣的話,愛狗的人究竟要如何說服其他人攜手來反對韓國合法吃狗呢?還是,你其實並沒有要說服別人的意思?<BR/><BR/>此外,你認為我的文章是「模擬兩可」,那麼你是否能針對我所提出的這麼多疑問,選擇其中一個來做「明確」的回答呢?<BR/><BR/>最後,韓國吃狗並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這也可以說是他們民間的文化之一,那麼為什麼你不能如你所說的「雖然不能加以苟同,但也只能尊重」呢?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1178206730398850304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908549073901380426.post-7275286211576447392008-05-01T23:25:00.000+08:002008-05-01T23:25:00.000+08:00老實說不用把這篇文章扣上「知名作家」的帽子,因為知名作家就應該寫得合情合理有憑有據嗎?因為他是一個作...老實說不用把這篇文章扣上「知名作家」的帽子,因為知名作家就應該寫得合情合理有憑有據嗎?因為他是一個作家,文字上就更應該引經據典寫出道理嗎?他的文字自頭到尾都是站在他的立場,這是一種表態,是站出來為他的想法和「偏心」說話,即便這些話可以倒過來被運用,那又如何呢?白紙黑字寫的反對就是反對!<BR/><BR/>就因為這個議題一定有兩邊立場,我也想說,我就是偏心,要主張不能屠殺和吃狗。至於「身為人類到底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態度生活在地球上的問題」,我想是就是自我的表態!一個明確的表態!如果所有的人都是中間選民,沒有一個堅定的立場,那麼很多的革命和議題也不會有成功的可能。模擬兩可又博愛艱深的話語,也許很美麗但我想不會激起太多的意見。<BR/><BR/>「立法」這件事情應該被嚴肅的對待,因為那是一個準則,人類加諸於己的,是被「眾多人」遵行的。再多古怪的食物類型,那多半是民間的文化和流傳的習慣,雖然不能加以苟同,但也只能尊重,但當一個行為是寫在規範下的,那麼就應該更謹慎,特別是規範某種動物列為食用物這件事情上,那是人類對於食物鏈物種循環又下了新的規定,無關乎其他畜禽也同樣可以合法食用,而是沒有人應該有擅自增加其他物種列為合法可食的權力!目前地球的生態應該有更多的「禁令」,而非有更多的開放,接下來的再「慢慢思考」這當然是我們應盡的責任。Anonymousnoreply@blogger.comtag:blogger.com,1999:blog-8908549073901380426.post-71446422194511560562008-04-15T19:27:00.000+08:002008-04-15T19:27:00.000+08:00說得好,「我就是要這樣」只是孩子氣的任性要求,沒有提供任何「理由」。用不合理的態度面對不合理,最終結...說得好,「我就是要這樣」只是孩子氣的任性要求,沒有提供任何「理由」。用不合理的態度面對不合理,最終結果就是各行其是,避不溝通。<BR/><BR/>我常常在想吃肉或吃素或甚吃任何一種生命都一樣,其合理性,或許真的只有在人視之為為人「犧牲生命」時,恐怕人才會持有最為尊重盤中肉的態度。這樣的「視為犧牲」也不是一種口頭說說的拿來搪塞人找理由吃肉的藉口,心態上的鄭重其事,常常為人詬病為一種阿Q,但我覺得這是一種偏見,人心中如若真的信「這是為我而犧牲的生命」,人不會不在行為上也有所應對,人不會不在面對和處理為己犧牲的生命時,除了口腹上的滿足,多了愛、尊重和關照。<BR/><BR/>「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BR/>「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BR/>這些經句明明的要求人該分辨自己的吃喝目的是為了什麼。問題或許不是「可不可以吃狗」也不是「如何吃狗恰當」,而是「我們是為了什麼而吃狗」吧!現世人太重視「吃」,以致於發明諸多藉口體貼自己的口腹之慾,但是到底為什麼目的而吃呢?我們若不先問問自己,如何要求別人?Anonymoushttps://www.blogger.com/profile/00786911223064916565noreply@blogg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