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個禮拜接到的一個邀請,正好觸碰到了我一直不敢接觸但又總是想著要接觸的書寫主題,於是我以有限的知識與有限的時間,寫了〈環境保護的困難與我的畏懼〉這篇文章。文章除了內容會讓我感到耿耿於懷-可能寫得不夠好或不夠合理通順-之外,如何決定文章的題目對自己來說也是個大問題:為什麼我要寫「我的畏懼」呢?對很多素昧平生的人來說,這個「我」是誰?又為什麼有必要了解這個「我」在畏懼什麼呢?而一篇已經宣告了作者的畏懼的文章,它到底有什麼值得閱讀的?
我的環保「英雄」經驗
但其實這樣的畏懼,除了是來自於在研究所裡「越學習,越感覺自己無知渺小」的體會外,也來自於我所觀察過、參與過的環境保護相關活動和宣傳的經驗。關於這個部份,2006年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生態工作假期究竟生不生態?〉,而之所以會寫這篇文章,其實是來自於該年曾經參加陽明山夢幻湖「搶救台灣水韭」活動的一些感觸與反省。
■夢幻湖裡搶救水韭的真實現場,如果不說,我們真的很難相信這一片凌亂竟是「生態保護區」。
在那次的活動裡,從台灣各地而來的志工被告知為了要搶救瀕臨消失的台灣水韭,所以必須要進入陽明山夢幻湖生態保護區,協助將許多威脅台灣水韭生存的水生與溼生植物清除,以為台灣水韭爭取生存的空間。感覺身負「搶救生態」重任的我,於是非常積極地清除負責區域內的各種可見的植物,務必要將水域「淨空」才能罷手,過程中我們將一箱又一箱被拔除的水生植物搬到湖畔傾倒-這些所謂的「強勢植物」的屍體便在眾人的努力之下被堆成了小丘,而正當我們已經淨空約三分之二的水域時,我的內心突然有一種震動,然後自問:「我為什麼可以清除這些自自然然地生長在這裡的植物呢?」。
■還未清除的夢幻湖水域,其實也十分美麗動人。
我望向尚未清除的水域,雖然那裡沒有台灣水韭的蹤影,但其中的穀精草、荸薺、水毛花等等植物也是自自然然地非常美麗和諧啊,那不都是我所愛的水生植物嗎?為什麼我會有這種權力可以決定哪些植物該死、哪些植物該活呢?我站在湖水裡,內心感覺到非常大的衝擊,而當時的我還不知道自己其實是在問一個環境倫理學領域的問題。現在回想起來,那真是自己在思考環境問題的一個非常重要的轉折。
於是,起初那種自己以為自己是在「為生態環境付出」的、宛如環保英雄般的驕傲心情,就更讓人羞愧地抬不起頭來了。這一前一後彷彿三溫暖一樣的真實經驗,讓我開始意識到對於環境問題,我們真的很需要好好地思考、評估,否則我們總是那麼容易替自己穿上超人的披風,但其實卻做了不一定是對的事情。
在生態學研究所裡的收穫
底下,我想換一個路徑來說明我的感想與體會。
在就讀生態學研究所的這幾年,自己覺得領受到了非常豐富的教導,也有一些珍貴的體悟。首先很重要的就是「將自己放下」-無論你過去在什麼樣的領域有什麼樣的成就,但都請你將那些光榮事蹟放下,因為在研究所就是要進入一種學習的狀態-那不僅僅是在課堂上學習、向老師學習而已,研究生其實也是在向自己所研究的領域的專家學者、經典與重要研究學習。而知識又是何其浩瀚深刻,所以老實說,我們真的沒有什麼好值得說嘴的。
相反的,無法將自己放下,往往會成為研究所學習過程裡的絆腳石,因為我們可能會認為「只要學自己覺得該學的東西就好」、「只要學與自己研究相關的東西就好」-於是其他更需要虛心與努力學習、並能夠幫助自己深化研究的知識,就可能因此被忽略。
此外,我在研究所裡也約略地見識到了做研究應有的認真態度,在一方面看到這種認真做研究、認真思考的榜樣之餘,另一方面我也會見識到許許多多「虛應故事」的論文,兩相比較起來落差真的很大。雖然某些老師會說研究所不過是提供一種關於該如何做研究的入門訓練,但是,這絕不意味著這樣的訓練與碩士論文就應該是可以輕易矇混過關的。老實說,在現時的教育環境裡,一個碩士論文要寫得比別人好,並不是一件難事,但要寫得好,就是一件非常有挑戰性而困難的事情了。
最後-回到前一段的內容裡,我認為在生態學研究所裡最重要的認識是,我們真的很需要對自己的研究或所關心的事情,試著做更深刻的思考與反省。生態所成立近八年來,有一種有別於其他研究所的特質,那就是來就讀的學生裡頭,有許多都是懷抱著「想要為環境做些什麼」的熱情,或說是浪漫而來,以致於生態所有某些同學其實是不需要再讀研究所的,也來讀了;有些是可以進入國立大學研究所的,也選擇私立的靜宜來就讀。但是根據我的觀察與體會,我必須老實說,這樣的熱情與浪漫常常會成為蒙蔽我們視線的原因,而當熱情與浪漫不再,我們很可能就會選擇暫停、想辦法趕快畢業,或者乾脆離開。
熱情與浪漫容易讓我們有自以為是的毛病-因為我們可能是拋棄了好多東西然後來到這裡,也正因為拋棄,往往也會讓我們更容易原諒自己。如果這樣的熱情與浪漫沒有被深化,那麼它很可能會提供我們很多「夠了,我覺得到這裡就夠了」的理由。說穿了,某些熱情與浪漫其實只是一時激情。
回到對自然的愛情
我認為不斷地思考、反省與實踐,才能夠讓我們認清楚自己對自然所抱持的究竟是愛情還是激情。回到第一段所討論到的內容,我真的看過許多「想當然爾」的環境保護論述,它可能會出現在知名的環保節目、書籍文章上頭;也會從知名的環保人士口中表露出來;更會在近幾年的各種政府或民間活動中不時地浮現。在我還沒被點醒之前,接觸到這些論述時會有一種台灣的環境保護發展前景是充滿著希望的感覺,也有彷彿找到盟友的興奮感;但現在,我卻大多都是懷抱著恐懼和失望。
我們如何看待自然,其實就等於是一種信仰,真正的信仰必須要深刻、不互相矛盾;真正的信仰也絕對不是只有在我們需要的時候才拿出來,而其他時候則允許我們得過且過的;信仰必然是嚴格的、需要我們負起責任而並不輕鬆的。而愛情-對自然的愛情-也是一樣,它不會永遠只有美好夢幻的一面,它必定需要愛者去努力、負責,甚至為其犧牲。
我會這麼說,其實是來自於自己的親身經歷-因為我就是我所說的那種懷抱「想為環境付出」的熱情與浪漫前來生態所的學生,然後在這過程中,認識到自己的熱情其實根本就是非常的薄弱,並常常為自己的自私與無知所羈絆。但很幸運地,我在這裡經歷了一些正向的轉折,這些經驗幫助我拆除那種遙不可及的「環保人士的高牆」,也幫助我開始反省自己在環境保護議題上思考的膚淺與不足。所以即便目前的學習已然邁入第四年,但我回顧這過程-扣除掉自己應該努力而未努力的部份,仍是覺得十分滿足。
在面對自然的時候,我們的信仰與愛總是會受到考驗,也必然要受到考驗,事實上,也正因為這樣的考驗而讓這樣的信仰與愛更深刻、更澄澈,就如同我在〈環境保護的困難與我的畏懼〉一文最後所寫的:「環境運動與環境行動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甚至比我們所想像的還要困難,我們總是要透過不斷的思考與實踐,並不斷地檢視、反省我們的思考與實踐,於是才比較有可能穩健地走在正確的道路上,影響別人,也改變自己」-其中,我以為最重要的正是「改變自己」。
(本文為原稿,同步刊登於le petit séminaire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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