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4月 15, 2008

<環境>為什麼不能吃狗?-從九把刀得來的九個以上的疑問

■Photo by stewils on Flickr.com

天在自由時報論壇看到某知名作家投書,呼籲民眾抵制韓國將狗列為「食用家畜」-即吃狗合法化的行動。然而投書內容裡說服人的方式實在令人搖頭

「為什麼大家都吃牛豬雞鴨魚,卻獨獨針對合法化吃狗這件事義憤填膺?也有很多人養豬養魚當寵物,你們為什麼不顧及到那些人的感受,一直吃豬跟魚呢?是,你說的沒錯,我們就是偏心。我們就是愛狗,所以不想讓狗被人吃、不想看到狗一條條被吊起來割喉,尤其是一個不需要吃狗、肉類蛋白質營養也不虞匱乏的韓國,我們真的無法坐視你們公然合法化吃狗這種事。就算我們在辯論上狂輸給了韓國政府跟國際吃狗人士,我們還是會鍥而不捨,為了『我們想要保護的東西』而戰鬥,這麼簡單的心情,很難理解嗎?」2008/04/15自由時報論壇

這些說詞其實可以改寫成:「我們就是偏心。我們就是愛吃狗,所以不想因為人以寵愛特定動物的名義而禁止我們對狗肉的喜愛,尤其是對於肉類蛋白質營養不虞匱乏、卻同樣因為口腹之慾而食用各種動物的台灣,我們真的無法同意你們公然反對合法化吃狗這種事。就算我們在辯論上狂輸給了國際愛狗人士,我們還是會鍥而不捨,為了『我們想要保護的食物』而戰鬥,這麼簡單的心情,很難理解嗎?」

知名作家所提出的「我就是要這樣」的理由,其實根本不是什麼理由,如果這樣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那麼我們其實很可以想像台灣社會將有許多光怪陸離的聯盟與訴求將會出現。

我們或許可以試著回頭看看韓國狗肉新聞的脈絡,在動物保護領域著力許久的「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對此事件的論述裡,其實是著重在韓國在飼養、販賣、屠殺狗隻的過程中的問題,甚至,它並沒有強烈地訴諸「愛狗情結」來讓人重視這事件,若真有提及,則可能為:「目前韓國約有1千萬人口將狗視為伴侶飼養,若政府真的將狗納為食用家畜,不僅將造成更多虐待動物案件,更是全世界絕無僅有的立法,也將在國際形象上讓韓國人蒙羞,甚至可能帶來貿易、經濟上的損失。」

但這樣的說明其實也是曖昧的,因為今日台灣人的寵物物種也常與食用物種重疊,那麼我們又要怎樣面對這樣的問題呢?如果我們粗糙一點地延伸,那麼是否作為寵物的物種,我們都不該食用-即我們應該從「寵物物種」來推知「可食用物種」,否則會有虐待動物的影響,但這樣的想法是否周全呢?

在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所提供的動物權與動物福利小百科裡,珍古德(Jane Goodall)也提到了韓國人吃狗肉的習慣,她是以作為食用的狗「生前該怎麼飼養才適當」作為議題來和韓國人進行討論-即便她認為那是一種為了進步所不得不做的妥協。再回頭看看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的論述內容,是否我們該討論的是「怎麼吃狗」而非「可不可以吃狗」呢?

狗的工具性價值與非工具性價值


■Photo by ciboulette on Flickr.com

若按照知名作家的說法,之所以不能吃狗是因為許多人愛狗。而在這關係裡,我們最常聽到的是「忠實」,其次才是比較廣泛的「情感上的交流」,所以稱:「不吃狗,不虐狗,理由很簡單,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狗從不背叛人,人若吃狗,如同背叛朋友,就是人性墮落。(2008/04/10中國時報)但倘若我們只是片面地強調忠實、不背叛,那可能會將狗的價值徹底工具化-事實上我們過去所接收到的狗的價值也大多是工具性的價值,例如看家防小偷、避免無聊的陪伴,甚至是晚近的把妹等等。

但事實上,我們除了會發現狗的價值並不僅止於此之外,這些工具性價值,也將難以讓我們對其產生尊重-我們會對一只監視攝影機產生「敬意」嗎?我們會「尊重」一張墊腳的矮凳嗎?

工具往往不是難以取代的,甚至是非常需要汰換的。從這個角度來看,那些對寵物喜新厭舊以致於會棄養寵物、再購買寵物的行為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他們是把狗看成是手機那樣的流行飾品。而正因為狗不只有工具性價值,牠擁有超越工具性價值的價值,所以我們在失去一隻狗時,很可能宛如痛失親人,即便再養一隻同種的狗,牠也不會是原來的那一隻。而或許就是從這種角度與經驗來看,我們會很難將狗「只是當成食品」。

但在這裡,我們就又會碰到相同的困難:我們或許也能和牛、豬、羊、魚建立起某種感情,發現到牠們工具性價值之外的價值,那麼這是否就意味著我們也不該食用牠們呢?而面對素食主義,我們或許也可以質疑為什麼動物不能吃,同樣有生命的植物卻可以吃呢?植物一樣有工具性價值之外的價值-我們會能在森林裡、田園裡被感動、被撫慰、思索生命的道理,那麼為什麼我們可以吃它呢?我們究竟有什麼理由「就是偏心」呢?

■Photo by kusine on Flickr.com

不文明的大帽子


此外,吃狗似乎常會被戴上不文明的大帽子,而姑且不論「我就是要這樣」究竟文明不文明,我們或許可以從兩種想法所衍生出來的兩種面向,來另外對「養狗」這件事進行批評:從人道的角度來看,將一條繩子綁在你最忠實的朋友的脖子上、拉著牠走,這種做法是文明還是不文明呢?

從狗道的角度來看,將狗根本不需要的衣服、鞋子穿在牠的身上,還將狗當成是塑膠做的芭比娃娃、在牠身上做各種「取悅主人」的美容、染色、修指甲…,將狗當成人類的嬰兒來養,這樣對待狗是否也犯了人類過度以自我為中心的毛病呢?這種養狗方式與吃狗習慣,是不是五十步與一百步的差別呢?

我們或許可以設想一種極端的情況,那就是在一個非常貧窮的地方,在面對難以忍受的飢荒時,人們到底可不可以吃-那最忠實-的狗呢?這樣吃狗-它可能因此延續了「文明」-究竟是文明還是不文明呢?如果我們真的決定吃狗,那麼理由是什麼?-因為我們不可否認我們可以不吃,我們可以選擇不要犧牲一個生命來換得自己的生命,這是人的一種可能性。

根本問題到底是什麼?

讓我們再試著回到開頭的一個問題:是否我們該討論的是「怎麼吃狗」而非「可不可以吃狗」呢?

■Photo by marymactavish on Flickr.com

如果作為食用的狗在飼養過程中能被細心的照料、也儘可能的減輕被屠宰時的痛苦,那麼我們是否就可以吃狗了呢?這對於愛狗的人來說,可能還是很難接受,這或許可以比擬那些將豬或牛視為不可吃的聖物的人一樣。而如果,某天有個「愛雞聯盟」出來反對人們食用雞肉時,那因為拿著六塊雞桶而感到十分幸福的我們,又要如何說服他們我們對雞肉滋味的喜愛,與食用雞肉的理由呢?「唔…因為這些雞是雞農細心照料且經過電宰的,所以可以吃」,你認為這樣的說法,愛雞人士能夠接受嗎?

我認為,其實問題的根本不在於「我們到底可以吃哪些東西、不可以吃哪些東西」-不是「可以或不可以」、正負立判的問題。而是我們-身為人類到底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態度生活在地球上的問題-沒錯,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但除非我們能努力釐清這個問題,那麼吃狗與否、以致於吃肉與否的問題都很有可能只是在原地打轉,我們會碰到前述的許多難題,甚至還得訴諸不成理由的理由。

不可否認的,吃狗議題實在是一個太好的機會讓我們來進行思考與討論-畢竟我們已經那麼習慣吃其他動物而不會感到懷疑。或許我們正應該努力從吃狗議題得出一種可以擴及所有生物、非生物的正確生活態度,以致於我們將不會受到「偏心」的非議。但是,誰要來想?誰要來討論?是專家,還是你我?

(本文另刊登於peopo公民新聞平台

相關文章:

4 則留言:

  1. 說得好,「我就是要這樣」只是孩子氣的任性要求,沒有提供任何「理由」。用不合理的態度面對不合理,最終結果就是各行其是,避不溝通。

    我常常在想吃肉或吃素或甚吃任何一種生命都一樣,其合理性,或許真的只有在人視之為為人「犧牲生命」時,恐怕人才會持有最為尊重盤中肉的態度。這樣的「視為犧牲」也不是一種口頭說說的拿來搪塞人找理由吃肉的藉口,心態上的鄭重其事,常常為人詬病為一種阿Q,但我覺得這是一種偏見,人心中如若真的信「這是為我而犧牲的生命」,人不會不在行為上也有所應對,人不會不在面對和處理為己犧牲的生命時,除了口腹上的滿足,多了愛、尊重和關照。

    「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
    這些經句明明的要求人該分辨自己的吃喝目的是為了什麼。問題或許不是「可不可以吃狗」也不是「如何吃狗恰當」,而是「我們是為了什麼而吃狗」吧!現世人太重視「吃」,以致於發明諸多藉口體貼自己的口腹之慾,但是到底為什麼目的而吃呢?我們若不先問問自己,如何要求別人?

    回覆刪除
  2. 老實說不用把這篇文章扣上「知名作家」的帽子,因為知名作家就應該寫得合情合理有憑有據嗎?因為他是一個作家,文字上就更應該引經據典寫出道理嗎?他的文字自頭到尾都是站在他的立場,這是一種表態,是站出來為他的想法和「偏心」說話,即便這些話可以倒過來被運用,那又如何呢?白紙黑字寫的反對就是反對!

    就因為這個議題一定有兩邊立場,我也想說,我就是偏心,要主張不能屠殺和吃狗。至於「身為人類到底應該以什麼樣的方式、態度生活在地球上的問題」,我想是就是自我的表態!一個明確的表態!如果所有的人都是中間選民,沒有一個堅定的立場,那麼很多的革命和議題也不會有成功的可能。模擬兩可又博愛艱深的話語,也許很美麗但我想不會激起太多的意見。

    「立法」這件事情應該被嚴肅的對待,因為那是一個準則,人類加諸於己的,是被「眾多人」遵行的。再多古怪的食物類型,那多半是民間的文化和流傳的習慣,雖然不能加以苟同,但也只能尊重,但當一個行為是寫在規範下的,那麼就應該更謹慎,特別是規範某種動物列為食用物這件事情上,那是人類對於食物鏈物種循環又下了新的規定,無關乎其他畜禽也同樣可以合法食用,而是沒有人應該有擅自增加其他物種列為合法可食的權力!目前地球的生態應該有更多的「禁令」,而非有更多的開放,接下來的再「慢慢思考」這當然是我們應盡的責任。

    回覆刪除
  3. 我想,你可能不太明白我這篇文章到底想表達什麼,當然,這可能是我的問題。我所想要表達的是,我們當然可以對很多事情表態,但是,可以給我一個令人信服的,或是一個可供討論的「理由」嗎?

    而不只是「我說不要就是不要」,如果是這樣的話,愛狗的人究竟要如何說服其他人攜手來反對韓國合法吃狗呢?還是,你其實並沒有要說服別人的意思?

    此外,你認為我的文章是「模擬兩可」,那麼你是否能針對我所提出的這麼多疑問,選擇其中一個來做「明確」的回答呢?

    最後,韓國吃狗並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這也可以說是他們民間的文化之一,那麼為什麼你不能如你所說的「雖然不能加以苟同,但也只能尊重」呢?

    回覆刪除
  4. 我覺得從2000年前後,整個社會對於什麼物種可不可食的態度改變很多,在2000之前政府的宣傳品是宣導禁吃絕種保育類動物,在那之後卻有大量的人發表言論譴責狗肉。2001年一月二號正式立法禁吃狗肉,這其實是很抱美帝大腿的。也或許是台灣殖民心態的作祟,認為什麼都要跟世界同步,這樣才不會在世界的舞台上沒了聲音,政府或者少數人這樣的擔憂,將原本台灣曾經存在的事實,抹滅甚至污名化,這是很不道德且不尊重自由意識的。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