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說人們可能會對哪家公司、或說是誰的動畫作品長年保持著期待,那麼除了這十幾年來崛起而魅力始終不墜的美國Pixar動畫工作室之外,應該就是備受尊崇的動畫家宮崎駿與其GHIBLI工作室了。而後者在去年發表的新作《崖上的波妞》,內容在溫馨可愛之餘,其實別具意義──它絕對不僅僅只是一部降低了主角年齡並重新鋪陳的人魚之戀,在這部片裡,我們似乎可以約略地發現到近代在生態議題討論上的一個面向、一種脈絡的雛形,而這或許值得我們做進一步的討論,甚至,延續那沒有說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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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態中心主義可能對人類產生的負面評價
近代生態運動的起源絕不僅僅只是來自於生態危機的反應,它──真確的說,應該是「它們」──其實具有一些歷史悠久的前提與豐富的討論和主張。生態運動不僅僅是在提醒我們「對自然做哪些事情將會造成個人的生命安全威脅、將會降低個人的生活品質」,也不僅僅是在這種威脅人類利益的基礎上,要我們因著「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與生活品質」的緣故而善待自然──像這樣的考慮,被相對地稱為是人類中心主義的思考,即我們保護自然是因為要保護自己,或者,我們之所以必須善待自然,是因為我們必須道德地考量其他人所擁有或應得的自然利益,以致於在過去的二三十年裡,我們會聽到許多「為後代子孫保留一片樂土」的那種環保說詞。
在這裡,「自然」是作為關係著人際倫理的運作的媒介或附屬而得到重視的,所以,我們之所以不要污染空氣,是因為空氣污染將會危及其他人的健康;我們之所以要珍惜森林、做好水土保持,是因為各種水災、土石流災害將會危及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並且,那拿去做災後重建、修復道路與堤防的經費,是納稅人所付出的錢,以致於看在這錢的份上,我們應該監督政府如何使用這些經費,並對這些資源的運用、提出我們覺得更符合人與人之間的公平正義的主張。
誠實地說,像這種被稱為人類中心主義式的思考在台灣已然「流行」了三十餘年,但對於它究竟成功與否,總有非常值得檢討的空間。而這裡所要帶出的,是其他相對地比較小眾的、非主流的主張,它們認為我們之所以要善待自然不是基於人類利益的考量。例如「動物權利」的主張就是其中格外明顯的一例,其認為我們之所以要善待動物、不因人類利益而殘忍地對待動物,甚至是不食用動物、不殺害動物,不是因為動物與我們的利益有什麼關係,而是因為動物具有苦樂感知的能力──牠們能夠感受到快樂與痛苦,而凡能夠感受到快樂與痛苦的,我們都對其負有義務。
更進一步地,有些人主張要從「生態」的整體觀點來進行考量,例如在生態運動的發展脈絡中有著重要影響的Aldo Leopold(1887-1948)就曾經在〈土地倫理〉一文中主張「當一件事情傾向於保存生物群體(biotic community)的完整、穩定和美感時,這便是一件適當的事情,反之則是不適當的」(Leopold,1998:352),換言之,其不是根據人類利益、以人類為中心而進行思考,它是從生態系統的整體、以生態為中心來進行思考。以致於破壞一片森林之所以可能是錯誤的,是因為它可能也破壞了生態系統的穩定性與多樣性──必須加以辨別的是,某些人類中心主義的說詞也會使用穩定性、多樣性這些詞彙,但他們最終的考量仍是在人身上,例如:生態系統的穩定性的重點在於,能夠讓人長久的生活下去,而多樣性的重點在於,能夠讓人有豐富的資源可供未來的開發和利用──例如我們最常會聽到的,保護生物多樣性即保護了那些或許現在還沒發現、但在未來可能可以製作成治療人類疾病的藥品的物種。但生態中心主義則不會將焦點僅僅放在人類身上,它所要做的是全面性的考量。
從這脈絡看來,生態中心主義似乎是一種十分「超然」的主張──因為它不執著於人類本身。但生態中心主義也早已受到質疑,即在以生態系統的整體考量之下,它可能會選擇犧牲個體以成就整體,舉一個「相對」輕微的例子,例如「在生態中心的考量下,人類可能必須放棄肉食的習慣,以獲致生態系統的整體利益」;但我們也可以設想一個更激烈的例子,那就是「為了要讓地球變得更好、要減輕生態系統的負擔與負面影響,以至於我們應該可以除掉相當數量的人類,以獲致整體的利益」──像這樣的主張,它並不是在開玩笑,而是的確可能、也有理由從生態中心主義的思考裡得出的,以至於生態中心主義有成為「生態法西斯主義」(environmental fascism)的疑慮(Wenz,1988: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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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生態法西斯主義的爭議性,已然被許多電影或動畫所擷取、作為素材。《崖上的波妞》裡波妞的父親──藤本,其實就類似抱持著這種想法的環保人士,基本上他對人類的評價都是負面的:人類只會帶來麻煩與破壞,而動畫前段裡的打撈海底垃圾與那隨著海浪被沖上岸的各種垃圾,就更強化了這種負面形象。我們甚至可以懷疑,藤本之所以願意妥協、讓波妞變成人類、與人類共處,主要還是基於那失去平衡(月球越來越近)對生態整體的威脅──特別是對眾多自然物的威脅,而不僅僅是因為要拯救人類。而事實上,有時候我們也可能會同意藤本的這種觀點:人類似乎是地球上的毒瘤,人類之於自然生態來說,就好像是一種病毒一樣。
這一種將人與自然對立起來的負面觀點,我們或許可以將其視為一種反襯,因為它襯托出了波妞一股腦地想要進入人類世界的種種衝動的突兀──如果人類真是那麼地差勁,為何波妞卻想要變成人呢?但畢竟這不是一部要詆毀人類形象的動畫,動畫裡的世界雖然沒有那麼完美,但卻也沒有那麼差勁──宗介、宗介的媽媽、向日葵之家的工作人員與奶奶們(除了トキ婆婆較不明顯之外)都流露出一種溫和與溫馨的氣氛,特別是宗介媽媽所展現出來的那種親切與責任感;但最重要的、那對於人類負面形象的主要突破仍是集中在宗介這個小男孩的身上,宗介從頭到尾都展現出了對於波妞的關懷與愛,我們甚至可以說,這裡所要討論的、整部動畫的大部分重點,都得從宗介這個角色得出。
在這樣的對比裡,它或許可以給予我們一種提醒,即我們可能太容易地在類似主題的影片裡,或者是在熱門的環境議題上,輕忽地將人全然地視為自然界裡最為「負面」的存在物──雖然有時候我們是不經思索或漫不經心地得出這種見解。但當我們靜下心來思考時,將會發現,我們作為人類而對於自身的這種批評,就正好開啟了那龐雜生態議題裡的一道縫隙──在自然界裡,唯有人類會對自身的行為進行反省,人能夠思想自己並否定自己,人會對自己在自然裡所進行的各種「適應」──其中有些被我們認為是環境的掠奪和破壞──進行檢討與批判,人是自然界裡極為特殊的道德行為者,我們不會去要求獅子要道德地對待斑馬、鱷魚要道德地對待水牛,但我們卻會要求人應該要善待自然。於是,中肯地說,雖然生態問題是人類一手造成的、人類需要負上相當大的責任,但是,自然界裡也唯有人類能夠扛起這個責任。
二、人與自然對立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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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續著之前的討論,宗介幾幾乎乎就是扮演著那對自然來說是極為「正面」的人類角色,從動畫的一開始我們就會看到,宗介是對自然充滿好奇而愛生命的,他要小心翼翼地保護從玻璃瓶中救出來的小魚,為它取名字,他是愛這條小魚的,甚至在它被海浪捲走之後還惦記著它。在這裡我們或許要先思考宗介的形象──從宮崎駿的動畫創作脈絡來看,很容易就讓我聯想到以「小孩」作為動畫主角的用意──因為小孩總是天真無邪,小孩憑藉著他的純真與想像力,似乎能夠看到一個與大人的世界截然不同的世界,這樣的比喻是有深意的,它不僅僅只是讓我們這些成年觀眾沾染一些愴然若失的憂鬱而已。而像這樣的概念也出現在《聖經》裡頭,耶穌曾對其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18:3),又對那阻礙小孩子來見自己的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太19:14)。究竟小孩的角色可以具有什麼樣的意義呢?
首先,我們常常是把小孩的純潔對比著「罪惡」的,雖然《崖上的波妞》並沒有那麼樣地──像《魔法公主》那樣濃烈地──描繪出人的罪惡,但透過宗介這個角色,它其實就有對比著罪惡橫行的真實世界──也就是觀眾所身處的這個世界──的功能。宗介讓我們知道這個世界並不圓滿,也正因為有這樣的隱喻,我們才會知道藤本對於人類的惡意是其來有自的,否則我們可能深陷於動畫裡大部分的、舒適宜人的風景裡,而忽略了動畫裡不斷出現的、關於罪惡的伏筆。「小孩」的這種對比罪惡的角色是有趣的,因為在其他許多動畫與電影裡,我們都習慣看到用「英雄」來對比罪惡,但事實上,我們的真實世界裡並沒有那麼多「戲劇性的」英雄,以致於我們可能會連帶地認為那罪惡也是「戲劇性的」了。但小孩則不同,我們的真實世界裡充滿了小孩,人類社會也一代一代地總是會有小孩的出現,以致於小孩成為了一個長期有效的、真實的對於罪惡的反襯。換言之,罪惡是一直地存在於我們的世界裡的。
其次,我們也常常把小孩的想像力對比著大人世界的世俗、無聊、現實。從另一種角度來看,小孩的想像力,其實是對比於這個受到科學主義強烈影響的現實世界所不斷壓抑著的「可能性」──特別是這種可能性往往會與超越界相關。譬如森林裡的龍貓──科學主義者會告訴我們,這不過只是一種浪漫的童話故事;又如《魔法公主》中、那在科學技術與神話交疊的時代裡,螢光巨人從此消失的象徵──它其實也正好反映著現代科學對於一切神靈的否定;又如《神隱少女》裡、唯有少女才經歷得到的奇幻世界,這些對於科學主義者來說不過都只是主觀妄想而已,除非,它能夠拿得出「科學證據」。
動畫的受人喜愛就正反映著,在「缺乏可能性」的科學主義世界裡,人們是多麼地期待能夠有各種「可能性」。日本民眾要保護東京近郊的森林,他們稱這是要保護「龍貓的故鄉」──因為《龍貓》是取材自當地的森林。而與其說他們是在保護自然資源,不如說他們也是在保護著一種可能性──一種人與自然相親、甚至能夠互動、溝通、相愛的可能性,而這就正是龍貓的象徵。事實上,我們是需要這種可能性的,熱愛自然的人往往都會發展出一種超乎「自然不過只是物質的組成」的這種理解的感情;當我們為動物節目裡迷人的生物與其特殊生活方式感到「驚訝」並發出「讚美」時,若科學主義者在此補上一句:「那些不過就是演化來的、服膺於適者生存的道理而已」,相信我們都會覺得那宛如一桶冷水,不但澆熄了我們明明的感情,也拒絕了種種可能性。
從普遍忽視可能性與價值的現代觀點來看,我們可能不會覺得宗介顯露了什麼樣的悲劇性,但其實他是富含悲劇性的,因為他想要保護小魚、想要愛小魚,但是這單純誠摯的想法卻因著這個世界的罪惡而要遭到限制──波妞的父親藤本即是因為人類世界的罪惡而不希望波妞與人類有什麼瓜葛,以致於這對於想愛那條小魚──它象徵著自然──卻愛不到的宗介來說是悲傷的,波妞被藤本帶走的那天,宗介在從幼兒園回家的路上是失落的,他放了綠色的水桶在欄杆上,希望那不知去向的小魚能夠知道他在哪裡。又從一個「現代人」的觀點來看,我們或許會覺得宗介是因為失去了一個「寵物」而悲傷,以至於他其實不需要太過悲傷──他們之間的相處甚至不到一天。
但筆者以為這其中是有深意的,它是意味著人與自然之間的對立與疏離──對許多擁有親近自然的經驗的人來說,或許不難體會──我們其實是希望能與自然相親的,但自然裡的生命卻常常視我們如牛鬼蛇神,我們想要親近它們,常常是沒有那麼容易的;在台灣,光是賞鳥我們就得做足隱藏自己的準備、或者得拉出一大段距離,更不用說想在森林裡遇上哺乳類動物了。我們或許也部分願意相信,這種疏離是人類的罪惡造成的:我們可以從自然史裡讀到,許多因為從未看過人類而毫不懼怕人類的生物,到後來都因為人類的捕殺而相繼滅絕。而在《聖經》〈創世紀〉裡,我們也會讀到這種失落,即自然萬物從原本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變成了「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創9:12),這是令人感到失落的一種關係。誠實地說,我們有時候很難用生存競爭的法則來說服自己、說服生物與人之間的疏離是「合理的」,反倒是我們常常希望能夠愛自然,但卻無法愛自然──因為人與自然之間總存在著一種緊張的、對立的關係。甚至,從一個更高的角度來看,這個自然世界根本上就是一齣悲劇──「一個生命必須捕食另一個生命,這是一件令人悲傷的事實──文化確實必須消耗自然」(Rolston III,1994:144)。
人與自然的這種對立關係往往讓保護自然的想法陷入困境。我們有時候會說,人們必須要了解自己與自然是處於一種相互依存的關係裡,但認真地看,這關係裡往往都是人類有求於自然,但自然並不需要人類(Rolston III,1988:224),於是我們要如何公正地去談這種相互依存的關係呢?人類總是必須倚賴著自然的支持,甚至文明裡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因著自然資源的利用和流動而運作的,而這種單向的、利用的關係,在某個意義上,它的確造成了人與自然之間的距離。
三、人如何愛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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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部動畫有一些具有爭議之處──或說是奇妙之處。首先,我們或許可以從生態科學的角度來懷疑,為什麼宗介不希望波妞被海浪捲走呢?波妞原本就是來自於海洋,為何宗介還要冒險走到海裡去找波妞呢?讓波妞回到牠原本生活的海裡不是很自然的嗎?甚至我們也會同樣的期待或告誡那來到自然環境裡的民眾或觀光客:「不要帶走原本屬於自然的東西」,那麼宗介的行為會不會誤導了觀賞動畫的小朋友呢?
再讓我們從動畫裡另一處「超現實」的部份來思考──雖然它是那麼地超乎我們的想像,即波妞作為一隻魚,為什麼會希望變成人類呢?為什麼牠會希望住在人類世界呢?在現實世界裡的我們可能會批評,某些養狗作為寵物的人,常常把狗養成像「人」一樣:穿上擬人的衣服、配件,甚至接受擬人的服務,以致於那被「寵壞」的狗可能很難「正常地」與其他的狗打交道,甚至連正常的吠叫都不會了,而只會像嬰兒那樣的嗚咽;同樣地,我們可能也會批評許多豢養野生動物的行為,讓那野生動物一點也不「野」,而失去了其自然本性。我們可能會認為,讓一個生物實現其本性才是最符合生態運作的,那麼,我們要如何來看待波妞想要變成人類這回事呢?這樣不是很不「自然」嗎?
這兩者混合起來,或許就是這部動畫最具張力之處了,即人與自然之間竟然要發展出一種超自然的愛,這如何可能呢?倘若我們先將這「可能性」擺在一邊,那麼,這種「超自然」的愛,是不是正回應著我們在現實世界中盼望卻無法盼得的、人與自然之間的愛的關係呢?
我們或許可以以一些看似極端的事件為例。電影《灰熊人》(Grizzly Man)裡的真實人物Timothy Treadwell希望能夠融入自然裡、與他所愛的灰熊生活在一起,但最後卻遭到灰熊的襲擊而因此喪命,這或許可以被視為對於自然的愛的一種極端激烈的表現,而它最終是失敗的。但是,網路上另有一段很熱門而特別的影片,它是在記錄一頭小時候被澳洲人John Rendall與Ace Bourke豢養了一年、被命名為「Christian」的獅子,因為空間與飼養費用的關係,主人選擇將牠有計劃地野放到非洲。數年後,兩位主人來到非洲探望這隻獅子,沒想到已經長大的獅子竟然還認得他們,並熱情地撲在他們身上撒嬌。這部影片在播出後引起了廣泛的關注,眾人多難以置信如此兇猛、並且已然融入獅群、也已經有了後代的獅子,竟然還能夠與人類有如此親密的關係,這是我們所感到不可思議的──哪怕科學家們總是能提出一些理由,但重點在於這事件所呈顯出來的、令人驚訝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讓我們既驚訝又興奮──因為我們幾乎很難與自然處在這種關係裡。
人就是人、自然就是自然,在某個意義上這對我們來說是再習慣也不過的觀點,以致於那十二世紀的聖法蘭西斯(St. Francis of Assissi,1182~1226)勸狼不要吃人、而狼也真的聽勸的事件,在現在看來就宛如神話一般了。的確,從某個角度來看它的確是個神話,就如同宗介與波妞、人與魚彼此相愛一樣,這對我們來說這都是神話了,但是這神話透露了某些真實的人的想望,這些想望似乎是不見容於生態科學的思考,或環境倫理學的見解的。在後者裡,我們的確被教導要愛自然,但那總是「愛其所是」、愛它作為一個物種、一個地景之所是,我們被教導要根據對生態系統的理解與思考來愛它,我們對自然的愛不可能跳脫現實上我們對於生態環境的理解,我們與自然不可能有那種「與森林裡的動物都是好朋友」的泰山式的關係,但我們在某些時候卻會羨慕泰山、羨慕公冶長、羨慕杜立德醫生(Doctor Dolittle)──但仔細想想,這樣的羨慕有什麼可笑嗎?
我們或許要稱讚宮崎駿在《崖上的波妞》裡的創新與超越──過去的人魚故事僅僅藉著魚寧願變成人來彰顯愛情的深刻偉大,但在《崖上的波妞》裡,它其實更合適被理解為一種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的探討,而不再侷限於人與人之間、「愛不到你」的劇情。它表達了一種我們似乎很難在現實世界裡發現與實現的、一種超自然的、人與自然之間的親密關係,它表露了一種人們會期待的可能性,一種容易受到現實世界壓抑的可能性。關於此點,筆者將於最後總結時延續對它的討論。
四、被交在人類手中的自然
《崖上的波妞》之所以值得被稱讚的另一個理由,是它喚回了一種已然在科學時代裡式微的相信。
在動畫的後段,我們會更明白它有別於傳統的人魚故事的原因。但在這樣的表達裡必須說明的是,筆者並沒有將宗介對波妞的愛理解為「男女之愛」,除了宗介仍只是一個小孩之外,其種種表現也並沒有屬於男女之愛的情愫──綜觀來看,宗介對於波妞,一直是一種想要相處在一起、並且要保護對方的愛,而很想在一起與希望保護對方不意味著這就是男女之愛。並且,他很清楚的知道波妞是魚──作為一個人,我們不會像愛人那樣地來愛一隻非人的動物,那種感情將會是截然不同的,以致於在過程中,他也沒有非要波妞是「人」的形象不可,因為他從波妞還是魚的時候就愛牠,他在波妞變得像鳥一樣的動物、最後又變回魚的時候,他還是愛牠,宗介珍視的是波妞的生命。或許這樣的愛超乎我們對於動物之愛的想像──就如同前面提到的,但根本地說,這樣的愛比較接近「友愛」,或更根本地說,是一種具有超越和啟示意義的對自然的愛。
而宗介也在不知不覺中,經歷了一場愛的試煉,他對與他同行尋找媽媽的同伴──波妞──始終不離不棄;而知情的大人們則是既興奮又擔心的等待著這試煉的完成。最令人感動的一幕,或許不是波妞的母親的交待,而是波妞的爸爸──藤本那要將孩子──「自然」的象徵──交給人類的擔心與不捨,筆者認為,這是整部動畫非常重要的橋段,假若我們願意循著這樣的象徵而繼續思考下去,啊!看到這裡,那身為人類的我們真的知道那被交諸自己手中的自然是多麼珍貴的東西嗎?千百年來,我們又是怎樣地對待著這被交付在我們手中的自然?我們或許可以類比思考:在《魔法公主》裡,那曾經見識過森林裡操縱生死的鹿神的阿席達卡與小桑,之後在領受這自然時,將會有多麼不同於一般人──不曾見過山神與精靈的人──的感受?而那真正知道自己是從上帝那裡領受自然、他應扮演的不是「所有人」而是「管理者」角色的基督徒,將會對自然抱持著多麼謙卑謹慎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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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當自然被人類認為是「無主」的,那麼自然的利用與瓜分就僅僅成為人與人之間的事情了;當自然被我們僅僅視為「無主」的「資源」與「物品」,也就難怪自然會遭到如此無情的、隨意的、秤斤論兩的對待了。我們何必為使用自然抱持著感謝與敬畏呢?──偏偏,現代的我們的理解都傾向於此,在這科學昌明時代的理解裡,自然並不是誰交付給我們、或賜予給我們的,自然不過是被我們發現而後佔有的「財產」。我們或許會稱讚原住民或年長的長輩在面對自然時是僅取所需、充滿恭敬的,但那是因為他們有值得恭敬以對的「對象」──精靈或自然神祇。但在科學時代裡,我們不會再有那些對象了!自然是光禿禿的自然、是空空洞洞的自然,裡面不會有各種精靈與神祇,更不會有上帝。自然之於人類不過就是一個有待開拓、開發的物理空間,它並不存在著什麼意義與神聖性。
於是,我們的環境倫理就常常只是╱只能在人與人之間的利益分配上打轉了,我們要如何能夠不再去說「如果自然被破壞了,人類也會跟著滅亡」的這種環繞著人類自身利益的倫理理由呢?我們要怎麼說自然自身──不倚賴於人的工具性利用──就有值得被善待的理由呢?甚至,我們要如何面對今日我們對於自己的普遍認識──「人是一種經由自然演化而來的生物」──但又能對抗那隨之而來的理解──「以致於人類在這自然世界裡的適應、對其他生物的利用與排擠,其實都是『很自然的』」──呢?僅僅作為自然裡的一種生物,我何必去保護自然╱愛自然?──除非那與我的生存利益相關;我又何必去相信自然是被交在人類手中的?──這一切不過是自然選擇所成就的,人類似乎成了自然界裡最為優勢的物種,這站在營養金字塔頂端的「萬物之靈」的角色不是誰給的冠冕,而是「自然」如此的。
當我們將自己放置在一個「唯生存是圖」的自然圖像裡時,人類就為自己的自私找到了最可靠的科學依據,然而,我們卻又偶爾為那不太科學的事物所困擾──我們認為自然在關乎自身利益之外是別有意義和價值的,我們認為應該為著這些意義與價值而珍惜自然;我們還是會不科學地感謝自然的賜予,甚至感謝自然給我們的磨練;我們還是會喜歡做人與自然相親的美夢,欣賞人與自然相親的故事──哪怕它的內容是那麼地超現實、超自然。
結語:對生態問題的反省,與對超自然和可能性的思索
■日本水族館的工作人員向虎鯨敬禮。Photo by gwaar on Flickr.com(CC:by)
《崖上的波妞》是格外有意義的,它給予我們一種人與自然能夠相愛的奇妙想像,它也塑造了一種從頭到尾都善待與珍視著自然的主人翁形象,它也啟示了一種珍視與善待自然的理由──自然是被賜予給我們的。弔詭的是,這些珍貴的意義卻是我們在走出電影院後最被貶抑的,這是動畫的困境,也是作為一種超自然觀點、欲對生態進行詮釋、欲為環境倫理做出指導的困境。
也許前述的種種矛盾值得被我們放在心裡思想,我們為什麼會認為純粹由物質組成的自然其自身是有意義與價值的?我們為什麼會覺得某些循著適者生存法則而對待自然的態度和作為是不好的?我們為什麼會希望自己與其他人都要應該善待與珍惜自然?──就如同期待人與自然之間能夠有與宗介和波妞一樣的快樂結局──我們能夠給出什麼更好的理由呢?這一切都值得我們想得更高。因為就如之前所提到的,人對自身的反省的這種特殊表現,其實正是作為自然的一部分的人竟能夠「反自然」的證明:如果人是自然的,怎麼會反自然──認為自己那「自自然然」的作為是不好的呢?偏偏「反自然正是人的自然(nature)」(柯志明,2008:276-277),以致於這就讓人更不像自然中的存有了──在環境倫理學裡所展現的人對自我的限制,以及在環境運動裡所展現的、人願意為了反對其他人對於自然的作為而挺身而出進行抗爭,這些都充分顯示了人的非自然性與精神性,顯示了「人『不會不過是』自然的一分子」(柯志明,2008:280-281)。
衡諸整個自然界,自然在「人」這裡似乎特別地展現出一種超自然的可能──人不僅僅只是專注著生存利益的機器而已。為什麼我們不可能與自然發展出一種「超自然的愛」的可能性呢?熟悉動物節目裡追逐廝殺情節的我們,可能要嘲笑古代的以賽亞所描述的某種世界的狀況:「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賽11:8),又說「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賽65:25),但這世界是否就真的不存在這種可能性?──動畫的不可思議之處是有意義的,它說出了一種我們不敢有的期待,但「不敢有」並不意味這期待是沒有價值的,相信未來一代一代的人類必然還要繼續做著這樣的美夢、繼續在這樣的動畫想像裡尋求對於這種可能性的滿足。
同樣的,我們也不會放棄在科學時代裡延續那對自然的超自然思考,篤信演化的生態學家或許也要透過山神與土地公來喚起大眾對於自然生態的重視與尊敬,而這是有意義的,因為我們很難期待在一個高度自我膨脹的人類中心社會裡能得出一種高過自我的道德要求。筆者在此絕非是支持「把各種宗教、神明都請出來」的相對主義觀點,而是要強調,我們不應排斥去思考超自然。畢竟自然裡的人本身就已經那麼地「不自然」,並且從這獨特的人的角度看出去,我們也會發現那超自然的可能性並沒有脫離「現實」太遠,那浩瀚的宇宙的確是值得我們發出「不可思議」的讚嘆的──而不僅僅是基本物質混合而成的濃湯;那從無到有的生命也的確充滿了「奧祕」──而不僅僅是一堆零件的偶然湊合。我們要說,這宇宙中的、自然裡的人類自身,與那看似不可思議的動畫故事、神話故事其實是相稱的,兩者皆連接著一個超自然的可能性──甚至前者要來得更為豐富,而或許這將幫助我們從動畫片尾的歡樂歌聲中,得到更多──更多看見,更多期待,與更多反省。
參考文獻
柯志明(2008)。Ecology是家學:以愛為核心的生態學之精神科學意涵──從自然到上帝。獨者 臺灣基督徒思想論刊(16),263-302。
Leopold, Aldo(吳美真)(1998)。A sand county almanac with other essays on conservation from round river(沙郡年記)。台北:天下文化。
Rolston III, Holmes(1988)。Environmental ethics:duties to and values in the natural world。Philadelphia:Templ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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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z, Peter S.(1988)。Environmental justice。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本文為原稿,另刊登於小地方台灣社區新聞網;再進行修改、增加腳註後,獲刊登於《獨者 台灣基督徒思想論刊》第18期,頁231-250,題名為「被交在人類手中的自然──《崖上的波妞》觀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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