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3月 27, 2009

<環境>自然裡的安慰

1.達爾文式的自然圖像裡的痛苦

影響今日世界甚巨的博物學家達爾文(Charles Robert Darwin, 1809-1882)在《物種起源》裡強調著自然界裡的競爭,他認為競爭是無所不在的,生物與生物之間的關係其實是一連串的、複雜的競爭關係──甚至要說是連綿反覆的交戰關係(Darwin, 1999: 91),這樣的競爭源自於生物數量的不斷增長與棲位的有限(Darwin, 1999: 83-84),而它其實就是馬爾薩斯(Thomas Robert Malthus, 1766-1834)所描繪的不斷成長的人口與必定無法滿足這不斷成長人口的糧食生產的生物學翻版(Worster, 1994: 158)。同樣的,達爾文也延續了馬爾薩斯理論裡的悲觀陰鬱,他要提醒我們即便是在外表看來如此和諧平靜的田園裡,其中的植物與動物那作為繁衍後代希望的種子與卵,總免不了遭受到其他物種的無情吞食(Darwin, 1999: 83);其中的生物無不在那合適自己的棲位上不斷地相互排擠抵抗。在這樣的自然圖像裡被達爾文賦予正面意義的,是從血淋淋的殺戮與掙扎裡相對地顯現出來的、那屬於存活者的強壯、健康與幸福(Darwin, 1999: 95)。根據歷史學家Donald Worster(1941-)的回顧,達爾文是如此鍾情於競爭的概念,而忽略了他也曾經思考過的趨異原則──即生物有可能開創出新的棲位而不必總是在舊棲位中彼此爭奪,這或許就如同馬爾薩斯並未預料到綠色革命能提高糧食產量一樣,以致於達爾文的思想仍擁抱著競爭與取代,而不是趨異與趨異所能帶來的寬容(1994: 162-163)。

星期四, 3月 26, 2009

<環境>對於農再討論的自我反省與補充

■Photo by DMahendra on Flickr.com(CC:by)

我這麼一個並沒有對台灣農業議題好好下功夫的人來說,要討論「農村再生條例」其實有相當程度上的困難,而最近所寫的〈從環境正義與生態倫理角度看農村再生條例爭議與農村價值〉除了有此缺憾外,其實在環境正義與生態倫理的討論上也有不成熟之處。這篇文章是在一個失眠而早起的早晨裡寫完的,或許是因為這樣,所以沒有對文章的架構脈絡做更嚴謹的檢查,在與睿琳討論過後,又反覆看了幾次,發現到自己某個部分寫得並不清楚,當然,我或許可以逃避地用寫了快要一萬字所以早就頭昏眼花作為藉口,但我想這就真的應該只是藉口。

星期六, 3月 21, 2009

<環境>從環境正義與生態倫理角度看農村再生條例爭議與農村價值


Photo by greenlost

個月的27日,筆者參與了靜宜大學生態學研究所的「方濟生態論壇」,該論壇邀請到政大地政學系的徐世榮教授以「讓人憂心的『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為題,向研究所的師生們介紹有關於這個草案的爭議與問題。

演講中徐教授具體點出了八項問題點(註1),從農村社區的範圍邊界、農村再生區的法律屬性、主管機關、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的實質內容及規劃程序、地方社區組織及地方政治多元民主確保、農村再生與農地保護及農業永續發展、草案立法的效果等面向進行探討。綜而言之,該草案最表層的問題在於其定義、執行與影響都顯得十分模糊不清。

而更進一步的說,草案內容很有可能會影響到人民財產權的保障,它也可能會助長農舍與其他「為建設而建設」的水泥設施的興建,又在地方組織之間埋下不定時炸彈──即美其名為由下而上,但卻造成特定組織的獨大與社區組織之間的緊張關係;而它也可能無助、甚至加速台灣的農業衰退危機,以致於農業的永續發展與生態價值都有可能受到新一波的威脅。